关于开展第四届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274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融合,推进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第四届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

二、赛事组织

(一)非外语组

各院校可通过组织评选推荐参赛教师,经学校统一选拔推荐参加决赛。比赛实行限额推荐。本次比赛实行限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国际商学院:2人,网络传播学院:3人,中文学院:2人,酒店管理学院:1人,思想政治理论部:1人,体育艺术部:1人。

(二)外语组

外语组赛事分本科英语组、小语种组、高职高专英语组三个组别。每位参赛教师及教学团队(5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按照比赛要求提交参赛作品。 本次比赛实行限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英语学院:4人,东方语言学院:3人,西方语言学院:3人,大学外语部:3人,国际学院:2人。

三、比赛阶段

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阶段:20169202016102020161020前各教学单位将参赛作品上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王芳老师处。

决赛阶段:2016102120161025。决赛阶段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决赛获奖作品,并将优秀作品推送到省里,参加省第三届微课比赛。

四、比赛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点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微课要包含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充分体现具有高等教育特色的学做一体的教学活动设计。

参赛教师自选任教课程的知识点或技能点精心设计与制作。授课过程中要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如二维、三维动画、经济生活及生产企业一线实拍视频、HTML页面,以及PPT等,充分运用各种教学设备、仪器,设计课程,建议参赛微课作品时长在510分钟为宜(不超过10分钟,鼓励简明易懂、短小精悍、特色鲜明的微课作品),并配套单独文件夹提供教学设计文本、演示文稿(PPT),以及微课中使用到的动画、视频、习题、图片等辅助材料。

视频类型作品要求

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微课(知识点或技能点等)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演示文稿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视频、动画、图片等材料)单独压缩文件形式提交,格式符合网站上传要求;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大类专业、专业、课程名称、知识点(技能点)名称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非外语组和外语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教师将推荐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校微课比赛。

六、其他事宜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88346920。地址:教师发展中心(综附2-222),邮箱:93731179@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16915

浙ICP备05014601号 电话:0575-89172457、0575-89114457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