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工会被授予浙江省教育系统2017年“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

发布者:凌玮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590

近日,我校工会被授予浙江省教育系统2017年“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这是自学校工会成立以来,首次被授予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


2017年学校工会在上级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政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团结全校教职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教代会工作制度建设。召开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逐步建立健全教代会代表选举制,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全面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发挥二级分工会在部门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工会送温暖长效机制,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提升教职工幸福感。三是以活动为载体,凝心聚力,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各项文体活动。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逐步推进学先进、树先进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到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等各个方面,促进广大教师把立德树人的责任转化为个人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为。五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促进学校稳定发展。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完善工会的各项制度。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工会工作的特点,做好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严格执行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在全校师生努力下,我校工会组织硕果累累。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市直学校女教职工庆“三八”气排球比赛,获高校(行业)组团体第三名。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绍兴市首届职工工间操比赛,获团体规定套路银奖,最具潜力奖。学校获绍兴市工人文化宫、绍兴市职工俱乐部协会授予2017年职工“健身操舞”运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新和成第四届企业文化节”,获团体第六名。刘红英老师获“浙江省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冯丽琴老师、陈瑜老师获2015-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系统“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何鹏飞老师获绍兴市职工游泳比赛男子50米第一名。赵红华老师获绍兴市职工乒乓球比赛女子单打第二名。黄丽丽老师获绍兴市总工会、绍兴市作家协会“我的流水线”主题征文活动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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