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设备和中文学院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次数:160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学校多媒体设备中文学院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招标编号:ZJYXZB1701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标一 :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投影仪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67

投影参考品牌:索尼、爱普生、松下

2

幕布

22

3

功放

20

4

话筒

11

5

音响

11

6

讲台

6

 

2标二: 中文学院实验室配套设备安装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联想AIO510-23 I57400/8G/1T/2G独立/23LCD 白色(整机五年保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8

联想

2

2米左右钢木一桌四椅(长方形的工作桌椅)

2

定制

3

索尼(SONYPXW-Z100摄像机原厂三年质保)

4

索尼

4

索尼(SONYPXW-X280摄像机(原厂三年质保)

3

索尼

5

尼康(NikonD750单反机身(32G+专业相机包)

11

尼康

6

尼康(NikonAF-S 尼克尔 24-120mm f/4G ED VR镜头

11

尼康

7

摄影幕布(宽2-3米,高8米)

10

定制

8

格力KFR-72LW空调

1

格力

9

premiere pro编辑软件(后期制作)

8

Premiere

10

遮光窗帘

4

定制

11

金贝闪光灯摄影灯P800闪光灯 3灯套装

1

金贝

 

2.标一项目预算价格为肆拾玖万贰仟元¥492000.00;标二项目预算价格为伍拾万叁仟元¥553000.00。项目预算价格作为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投多个标段。

四、投标资格:

1.标一、标二投标人须为经营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或数字设备的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2.标一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以来投影仪销售合同(单次60台以上)不少于5份;

3.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履行合同,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代理人须为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材料,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五、评标方式:

1.标一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力量、采购业绩、社会信誉和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市场占有率、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2.标二的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3.本招标文件作为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价格协商的权利。招标人对招标结果不作解释

六、投标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77417:00前,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办公室(绍兴市会稽路428号,行政楼E-111办公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以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标一段叁万元整、标二段叁万元整),截止时间为201774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户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投标截止时间:201775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骑缝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签名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

3.开标时间:201775日上午9:00稽山校区行政楼E209会议室

4.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单等其他相关投标资料若干。

5.定标后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其它要求:

标一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影仪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质保函,明确投影仪享有整机三年原厂质保,灯泡享有一年原厂质保。标二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摄像机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质保函,明确摄像机整机三年原厂质保。开标时无法提供的相应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质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49576 (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地址:绍兴市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行政楼E111办公室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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