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实验桌、办公桌、公寓家具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3浏览次数:169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镜湖校区课桌、实验桌、办公桌、公寓家具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镜湖校区课桌、实验桌、办公桌、公寓家具供货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招标编号:ZJYXZB140018

三、招标内容:框架式单人桌450张、五角桌16张、屏风实验桌252位、电脑桌100张、屏风办公桌36位、办公桌100张、双人床29张、二门衣柜26只、二门书柜22只、写字桌椅18套、餐桌椅25套。

    四、质量要求:

 1.投标物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或实物样品制作安装(包括全部材料、辅料)。

2.制作过程中所用的全部材料、辅材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有关环保标准要求。

3.质量验收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或实物样品和国家、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验收。

    五、投标资格:

1.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的生产厂家。

2.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3同类产品在教育行业有多个成功案例(需提供近3年与学校签订的订货合同复印件),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六、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力量、工程业绩、社会信誉和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市场占有率、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价格协商的权利。

    七、投标须知:
      1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47101700前,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市会稽路428号,综合楼附房212办公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近3年与学校签订的订货合同复印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到户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47101700之前),户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截止时间:20147111430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开标时间20147111430)。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份,投标报价单等其他相关投标资料若干。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3天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要求:
      1
.交货、安装日期:屏风实验桌、电脑桌的供货安装必须在2014731前完成;其他框架式单人桌、五角桌、屏风办公桌、办公桌的供货安装必须在2014831前完成;双人床、二门衣柜、二门书柜、写字桌椅、餐桌椅按照学校要求供货。

      2.保修、售后服务:五年及以上。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在20149月份支付95%合同款,5%余款作为工程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在验收合格1年后的第1周内付清。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4944618967588866

地址:绍兴市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综合楼附房212办公室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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